保障公園秩序井然有序,無治安責任事故和責任投訴,無亂擺亂設點現象,游客文明游園。保護公園園林綠化及設施設備及公園范圍內的活動安全,保證設施無損壞、無盜竊事故發生,確保政治安全和一方平安。
(一)防范區域:公園園內所有區域。
(二)服務內容:公園園內社會面控制,治安消防日常巡邏檢查,路燈設施、在建工地財物安全等。
(一)根據客戶需求擬派符合年齡要求的保安員;
(二)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;
(三)身高170CM以上,體格健壯,儀表端莊;
(四)普通話流利,言談舉止文明,處事能力強;
(五)復員軍人、黨團員優先;
(六)上崗隊員均經過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。
(一)人員配置:
根據客戶單位崗位要求配置保安隊員,其中設保安班(隊)長1名(不脫崗),負責保安隊伍日常管理,協助客戶主管領導做好消防工作,維護現場治安秩序,加強保安隊員培訓,熟悉業務,提升服務質量。
(二)班次安排(定員):白班:08:00-16:00;中班:16:00-00:00;夜班:00:00-08:00。
(三)裝備及臺賬配置:保安人員持有保安上崗資格證,統一著制服上崗,統一發放對講機、橡皮警棍、武裝帶、雨衣雨鞋、應急照明燈、GPS定位儀、值班日志、學習訓練記錄本、查找隱患記錄本、交接班記錄本等。
(一)門崗
1、門崗職責:
(1)為園區內工作人員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統一辦理入園證,并引導車輛停放到指定區域,防止車輛隨意停放;
(2)引導外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統一停放到指定停車場;
(3)負責對外來辦事車輛進行核實登記,并在車輛顯眼處放置臨時入園證,出園時收回臨時入園證并對車輛進行相關檢查;
(4)管理處門房保安做好信件、報刊收發工作;
(5)非特殊原因,任何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不得進入園區隨意穿行,以免影響游人安全(殘疾代步車、兒童車除外);
(6)嚴禁攜帶寵物、吊籃及燒烤爐入園;
(7)禁止易燃易爆或具危害公共安全之物品入園;
(8)維持出入門的車輛運行暢順,停放有序;大型活動、會議要加派人員引導車流;
(9)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爆、防破壞、防事故、防治安刑事案件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。
2、服務標準:
(1)語言文明,手勢規范,站姿端正,精神飽滿。
(2)熟記客戶單位有關門的規章制度、出入手續,使用的各種證件、標志、車輛的牌號等。
(3)了解門衛區域的環境狀況和安全措施。
(4)熟悉和掌握客戶單位內部機構的分布、位置和聯系方式。
(5)規范完整地填寫值班日志。
(二)巡邏崗
1、崗位職責:
(1)加強湖面安全巡查,制止在水面游泳、污染湖面等行為;
(2)及時制止散發傳單、乞討、看相、算命、躺臥、打赤膊等不文明行為;
(3)制止在園區內遛狗;
(4)制止人為損壞園區草坪綠地、花草植物、設施設備現象;
(5)處理亂擺攤設點和其他經營行為;
(6)處理牽繩掛物,亂堆亂放,亂搭亂蓋現象;
(7)禁止焚燒樹枝樹葉和廢棄物;
(8)禁止捕捉或者傷害鳥類等動物;
(9)及時制止在園區基礎設施、樹木、雕塑上亂涂寫、亂刻畫、亂張貼和亂倒亂扔廢棄物現象;
(10)及時控制噪音;禁止吹奏管樂、打鼓鳴鑼、甩鞭等噪聲污染大的活動,控制晨(晚)練時間和音響分貝,防止噪音擾民;
(11)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爆、防破壞、防事故、防治安刑事案件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;
(12)為游客提供必要的幫助,處理好突發事件。
2、服務標準:
(1)熟悉巡邏區域的地形、地物、要害部位、重點目標的位置。
(2)熟記與有關部門人員的聯系方式。
(3)夜間巡邏時要提高警惕,保護自身及客戶財產安全。
(4)加強責任心,車輛、物資出入要嚴格履行檢查、登記。
(三)保安班(隊)長崗位職責
1、根據保安服務合同約定應承擔的義務,組織安排勤務,嚴格執行駐勤崗位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。
2、掌握駐地隊員的值班情況,檢查值班記錄,負責隊員考勤、考績記載,具體執行隊員績效考核制度。
3、結合實際需要針對性地對隊員進行上崗訓練,從儀表儀容規范執勤,文明用語等方面進行現場示范。
4、及時準確傳達上級工作部署,負責巡查各崗點保安值勤落實情況。
5、與駐勤單位安全保衛部門領導保持聯系,積極配合協助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,重要情況及時匯報。
6、了解駐勤單位消防器材和報警系統的配置,性能和位置,并組織隊員實地觀摩,掌握操作技能。
7、遇有緊急情況,及時向上報告,根據應急預案進行現場處置,控制事態發展,并做好現場保護。
8、每周組織召開隊務會,布置工作,勤務講評,素質教育做到時間、人員、內容、效果四落實,做好會議記錄。
9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隊員的思想動態,及時解決隊伍中出現的問題,搞好隊伍團結。
10、關心隊員生活,學習和工作情況,認真幫助解決。
11、建立衛生制度,帶領隊員搞好備勤宿舍的清潔衛生。
(一)交接班制度
1、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規定的時間交接班。因故不能值勤時,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。
2、上崗前的準備工作
接班人員做好上崗準備,按規定著裝,攜帶值勤用品,準時接班。
3、交班
接班人員到達崗位后,交接時雙方先行敬禮,然后邊注意觀察,邊做交接班事宜。交班人員應告知本班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,并交待需要繼續辦理的事項。移交勤務登記簿,雙方簽字備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,當班者不能離開。
(二)請示報告制度
保安人員遇到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、具體、準確地向客戶單位分管安全部門、上級領導和公安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,對客戶單位、上級領導及公安等部門的指示要堅決執行,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,并做詳細記錄。
(三)勤務檢查制度
駐勤單位保安隊負責人或指定的勤務檢查人員,負責對保安人員值勤情況進行檢查。勤務檢查的內容以保安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為主。對勤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,應做好記錄,重要問題應向上級匯報。
(四)勤務登記制度
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。主要記載上級指示、通知、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,記錄必須清晰、準確,不得隨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
(一)著裝
1、除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外,在工作時間必須著保安制服。因私外出時應著便服。
2、著保安制服時,要按規定佩帶保安標志。
3、保安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,不同季節的保安制服不準混穿。
4、在駐勤單位除工作外,著裝時可以不戴帽子。
5、著保安制服應干凈整潔,不準披衣、敞懷、挽袖、卷褲腿、歪戴帽子、穿拖鞋或赤足。
6、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。嚴禁將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變賣、贈送或借給他人。
7、著裝參加重要活動時,只準配戴領導機關統一頒發的勛章、獎章和證章,不準配戴其他徽章和飾物。
(二)儀容儀表
1、值勤時要儀表端莊,精神飽滿。
2、男性保安不準留長發、大鬢角和胡須,女性保安發辮不得過肩。
3、不得染發,染指甲,不得化濃妝、戴首飾。
(三)禮節
1、在下列場合行舉手禮:
(1)著裝遇領導時。
(2)站崗、值勤、交接班時。
(3)糾正違章時。
(4)受到領導接見、慰問時,領導視察、檢查工作時。
(5)參加外事活動與外賓接觸時。
(6)著裝在大會上發言開始和結束時。
(7)接受頒獎時。
(8)在參加集會、大型活動奏國歌、升國旗時,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禮。
(9)對日常接觸的上級領導可以不敬禮。
(四)舉止
1、精神飽滿,姿態端正,動作規范,舉止文明。
2、著裝外出工作、值勤和出入公共場所時,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衣兜。不準搭肩、挽臂、邊走邊吸煙、吃東西、嘻笑打鬧。不準隨地吐痰、亂扔廢棄物。
3、不準著制服在公共場所飲酒,嚴禁酗酒。
4、要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,遵守《武漢市民文明公約》。
5、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。
(五)語言
1、在工作中使用語言要簡潔準確、文明規范,接觸群眾時,說話要和氣,使用“你好、請、您、對不起、謝謝、再見”等禮貌語言。要注意稱謂的使用。在與少數民族、宗教人士、外籍人士交談時,不準使用對方禁忌的語言。
2、值勤時應講普通話。
(六)崗位紀律
1、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,不準超越職責權限。
2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,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。
3、不準刁難群眾。
4、不準脫崗、空崗、睡崗,不準遲到、早退。
5、遵守客戶單位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,對客戶單位內部的機密事項,不準隨意打聽、記錄、傳播。
6、未經允許不準動用客戶物品和接受客戶贈送的禮品。
7、要愛護公物。
8、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。不準遲報、漏報、隱瞞不報。
9、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(七)衛生
1、要自覺維護環境衛生,保持值勤區域整齊清潔。
2、內務衛生
(1)床單、被褥整齊干凈,床下無雜物。
(2)地面無煙頭、無痰跡、無紙屑。
(3)門窗潔凈,玻璃明亮。
(4)生活用品擺放整齊,統一規范。
(5)不準飼養寵物,不準私自張貼、懸掛圖片、畫報。
1、盜竊、匪警的應急處理
(1)保安員在執勤中遇有(或接報)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(如打、砸、搶、偷等)強行索取或毀壞公司和客戶財物或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時,要切實發揮保安員職責,迅速制止犯罪。
(2)當發生案件時,一定要保持鎮靜,設法制服罪犯,同時呼叫求援。
(3)所有聽到求援信號后的保安員要立即趕到現場,同時封鎖出事出入口,并視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。
(4)當事人或現場如有人員受傷,要立即設法盡快送往醫院救治,并報告公安機關。
(5)若犯罪嫌疑人逃跑,一時又追捕不上時,要看清人數、衣著、相貌、身體特征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,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,重大案件要及時撥打“110”報警。
(6)若有案發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,在公安機關未勘查現場前,任何人不得進入現場。當警務人員到達后,應積極的協助,配合警務人員進行調查取證。
(7)記錄當事人和目擊者所提供的所有情況,記錄損失物品及價值,調查有關環節的基本情況,為公安人員開展工作提供線索。
(8)保安班(隊)長做好現場記錄,并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。
2、火警、火災的應急處理
(1)消防中控室保安隊員發現或接到各類火警信息后,應先通知巡邏崗隊員到實地查看,作出判斷后再進行正確處理。
(2)現場勘查后,如火警屬誤報,隨即通知中控室復位;若火情屬實,就近取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滅火災;如火勢滅火器無法撲滅時,應立即通知中控室及當班班長組織撲救,中控室人員必須馬上向服務單位管理人員和大隊長報告。
(3)如火勢過大無法控制時,撥打“119”火警電話報警,準確報告著火點的具體位置,疏散大門通道,以便消防車進入,同時嚴守各自崗位,做好人員疏散、財物轉移等安全防范工作,以防閑雜人等渾水摸魚,趁火打劫。
(4)所有保安員應聽從指揮,無條件服從領導及隊長調配,按照分工,各負其責,勇往直前,撲救搶險。
(5)撲救完畢后,保安隊長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,并做好記錄。
3、拾獲失物的應急處理
(1)保安隊員在執勤區域等地拾獲財物時,應立即向保安班(隊)長、相關領導報告,并交到管理處,等失主領回。
(2)當班保安員應將財物的詳細情況記錄在值班日志上。
(3)當失主領回失物時,保安員應核對身份,確認情況是否相符,并在值班日志上簽收。
(4)拾獲有價值或貴重物品時,應向公司領導、大隊長匯報,不得拾物不報,少報或私自挪用,確認后交由警方處理。
(5)班(隊)長將詳細情況記錄后,呈報公司領導。
4、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者的應急處理
(1)保安員在執勤過程中,如遇到不登記、不出示證件強行進入,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、不交費的情況,處理問題時先敬禮、態度和藹、說話和氣、以理服人。
(2)對不聽勸阻者,應立即報告班(隊)長、服務單位領導,按規定處理。
(3)發生糾紛時,保安員一定要保持冷靜,避免爭吵。一面按制度執行,一面向班(隊)長報告,或請有關領導前來處理。
(4)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,打罵保安員,可由班(隊)長、大隊長和服務單位負責人與當事人共同協商,妥善處理,若情節嚴重,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
5、打架、斗毆事件應急處理
(1)一旦發生打架斗毆,流氓滋擾案件,在場人員應先通知保安班(隊)長、相關領導趕赴現場,隨時將情況反饋中控室及時調派增援。
(2)保安大隊長、班(隊)長趕到現場后,積極進行勸阻工作,帶領保安隊員將斗毆雙方或肇事者分開,迅速平息事端,以防事態擴大,將主要肇事者帶至保安室,如發現鬧事人攜帶有槍支或兇器,應立即報告服務單位領導,并立刻向公安機關報警。
(3)在將斗毆人員或肇事者帶往保安值班室途中,要提高警惕,注意發現斗毆人員或肇事者身上有無攜帶兇器,如有,應及時收繳,以免發生傷害或逃跑。
(4)公安機關趕到現場后,保安員應注意保護現場,疏散無關人員,設警戒線,擔任警戒巡查,在現場檢查是否有證據及遺留物品,案發部門查清設施設備是否遭受損壞、損壞的程度、數量、直接經濟損失價值等。
(5)如發生人員受傷嚴重,保安班(隊)長應按上級指令,撥打“120”醫療救護電話;如發生人員死亡,應控制行兇者保護封鎖現場,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。
6、發現可疑人員的應急處理
(1)保安員在執勤中發現可疑人員時,先觀察1-2分鐘,然后主動上去詳細詢問對方,了解情況。
(2)若對方是轄區(物業)的新業主或業主客人,應主動為其排憂解難;若對方是推銷人員、小商販,應勸其立即離開;若對方神色慌張、語無倫次,應將其帶回崗亭接受進一步調查。
(3)若發現對方與公安機關的通緝人員外貌特征相似,且行為詭秘,應盡快通知班(隊)長、其他當班隊員,協助將其送往派出所。
(4)在處理各類嫌疑人時,保安員不得私自處理放人,更不允許敲詐、勒索、私自罰款。
7、遇急癥病人或人員受傷的應急處理
(1)第一時間(或指引救護車輛)趕到病人所在現場,立即通知當值班(隊)長、大隊長及服務單位負責人。
(2)將病者或傷者安置在適當地方休息,并設法通知其單位或家屬。
(3)妥善保管好傷者或病者的財物。
(4)如受過急救訓練,可嘗試搶救傷者。
(5)如情況危急,迅速撥打“120”醫療急救電話。
(6)將詳細情況記錄后,盡快報告公司領導。
8、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應急處理
(1)對醉酒成性的醉漢,尚未完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,可好言相勸,或者約束到適宜的地方(室內),待酒醒。
(2)如醉漢不聽約束,還手舞足蹈甚至謾罵行人,引來群眾圍觀,妨礙交通和治安秩序,可動員群眾協同強行帶到室內約束起來直至酒醒,或及時通知其家屬將其領回。
(3)醉漢闖入公共場所大發酒瘋、打人罵人,毀壞公私財物,甚至調戲婦女,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處理。
(4)因酒精中毒嚴重,面色蒼白,口吐泡沫,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的,應立即送附近醫院搶救。
(5)丑瘋子:一旦發現特別是裸露身體的,要想方設法讓其穿上衣服;并設法與其家人取得聯系或送當地派出所處理。
(6)武瘋子:特別是正在行兇打人、滋事的,立即協助公安機關將其制服。
(7)政治瘋子:一旦發現政治瘋子亂涂亂畫,要立即予以制止,并將所寫的胡言亂語抹刷干凈,同時將患者送當地公安派出所處理。
9、意外傷亡事故的應急處理
(1)管轄區域內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,保安員應立即趕赴現場,查明情況,向班(隊)長、大隊長匯報。
(2)若傷者尚未死亡,應在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組織搶救,并通知醫療救護中心。對骨折傷員一定要注意盡量不要搬動,防止使傷情加重。
(3)若傷亡事故系由觸電引起,安保人員應就近切斷電源(用絕緣物,如干燥的木桿、竹竿或塑料、橡膠將電源撥離觸電者),再施行搶救。嚴禁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,用手直接去拉觸電者或用金屬桿去撥離電源,以防自身觸電。
(4)若傷亡事故系由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,安保應立即通知工程部主管到場,共同制訂搶救方案。
(5)若傷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,安保或其他員工應立即搶救,若落水者喝水較多,應讓傷者頭朝下倒立,按壓腹部,使其吐出喝入之水,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。
(6)若傷亡事故系由高層墜落、物品砸傷引起,在搶救傷員的同時,應保護好現場,攝下照片或錄像,留下目擊者,同時向警方報警。
(7)若傷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,應在保護好現場、搶救傷員的同時,記錄肇事車輛,留下駕駛員和目擊者,如有監控錄象,保存相關錄象,報請警方處理。若交通事故引起廠區(小區)內交通堵塞,應開辟旁行通道,積極疏導交通,并設立警戒線,防止破壞現場。
(8)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時,應記錄下救護車號碼、送往醫院以及傷者情況。
(9)對由于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的傷亡事故,以及由于管理等原因引起的觸電事故,保安員應向大隊長、服務單位負責人報告,以便服務單位視情況向有關方面匯報并查找原因,落實責任。
10、交通事故應急處理
(1)發現交通事故,應先記錄事故車輛牌號并保護好現場,然后根據現場情況,撥打“122”報警,并向保安班(隊)長報告。
(2)如有傷員,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,并采取初步的救護措施,如止血、包扎或固定。如傷情較重,應迅速組織將其送往附近醫院,在人手少時,撥打“120”醫療救護電話。
(3)在搶救傷員的同時,要采取措施保護車內財物安全,嚴防不法人員利用交通事故實施盜竊或者搶劫,防止混水摸魚者。
(4)如為搶救受傷人員而需變動現場時,應先記錄事故車和人員位置。
(5)對于肇事逃逸的車輛或行人應及時追上肇事者。如無法繼續追蹤的,應記錄肇事車輛(人)牌號和特征。
(6)向前來的保安部領導或交管機關介紹事故情況,協助解決。
(7)記錄在當日值班記錄上,完善臺賬工作。
11、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理
(1)馬上趕到現場,切斷電源(關閉開關或拔下插頭)。并盡快與其他隊員(或就近人員)聯系,請其協助,同時報告項目區領導;
(2)若無法切斷電源可站在絕緣物體上,諸如凳子、木梯、木箱之類,借助木椅等絕緣物件將電源切斷。但切勿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體接觸電源;
(3)在關閉電源之前,切忌用身體接觸觸電者。在確保電源切斷后,才可對觸電者進行搶救;
(4)觸電者身體不適時,應當撥打120電話,請求市急救中心協助。同時,利用掌握的常識就地急救傷者或送至就近醫院診治。
12、爆炸事故的應急處理
(1)聽從服務單位領導指揮,有序地撤離現場,不要亂闖,避免引起其它爆炸。
(2)在公安人員到達前,所有人員留在安全地帶,并維護秩序,迅速將傷者送醫院搶救。
(3)應在現場周圍劃警戒線,拉上警戒繩,并派專人專門看守,不讓無關人員進入。
(4)對群眾指證投放爆炸物的可疑人員,扭送公安機關審查。
13、惡劣天氣(強風、暴雨)的應急處理
(1)及時獲取氣象部門發出的暴風雨預警信號,檢查門、窗是否關閉,提醒業主搬離放在窗臺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類雜物。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加以固定,做好預防準備工作。
(2)當接到服務單位電話或巡邏中發現水浸情況,及時前往現場處理。
(3)抵達現場后,立即檢查漏(滲)水正確位置及所屬水質、水源,設法制止漏水及大量的水涌入室內,首先看是否有連電,先關掉電源閘,不能制止的應立即通知大隊長、服務單位負責人等,尋求支援,在等待支援的時間內,盡量控制現場、防止水浸范圍擴散。
(4)觀察四周環境,漏水是否影響范圍內的各項設備如配電箱等,是否影響其他設施、重要辦公資料、檔案等的維護,及天花板、墻身、地面等。
(5)利用沙包及可用之物料堆筑,堵住大量水源涌入、滲入電力房等重要場所,以免重要設備被水浸濕而使機件受損。
(6)如有積水,應先清理現場積水,檢查受影響范圍,通知服務單位負責人。
(7)正常巡邏時應注意渠道是否淤泥、雜物等,隨時清理干凈、以免堵塞。
(8)協助相關部門緊閉所有門窗、電梯機房及垃圾房等之門窗,還必須做好防水措施。
(9)惡略天氣發生時,非值班隊員和大隊片區應急小組成員,隨時聽候大隊長調派指示。
14、暴風雪應急處理
(1)及時獲取氣象部門發出的暴風雪預警信號,做好預防準備工作;
(2)檢查取暖設施、設備的正常運行情況。
(3)接到災情報告或發現危情時,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搶救人
員或搶修設備,同時組織人員清理道路積雪,采取鋪設防滑墊等措施。
(4)協助服務單位做好災后的一切善后工作。
15、突發性水浸事故的應急處理
(1)抵達現場后,立刻檢查漏(滲)水正確位置及所屬水質、水源,設法制止漏水,且盡量控制現場防止范圍擴散。
(2)觀察四周環境,漏水是否影響各項設備,如高壓配電室電線槽、電梯等是否影響其它設施的維護,如天花、墻身、地面等。
(3)利用沙包及可用之物料堆筑,防止漏水滲入配電室,電梯等設備,并須將電梯升上最高樓層,以免被水浸濕而使機件受損。
(4)在巡邏過程中如發現生活區內有積水,通知相關部門找清潔人員協助清潔現場積水。
(5)日常巡邏時,應注意渠道有否淤泥、雜物等,隨時清理干凈、以免賭塞。
16、電梯故障(困人)應急處理
(1)發現電梯困人,或收到電梯被困人員的求救電話,及時通知監控室、上報服務單位負責人。
(2)監控中心人員馬上調出該電梯的監控視頻,確認電梯被困樓層,通知巡邏崗隊員到現場進行確認。
(3)巡邏隊員到場后將現場具體情況反饋至監控室,通知服務單位負責人,并在現場安撫被困人員。
(4)迅速聯系電梯維修人員或消防人員到現場進行緊急救援。
17、大型活動的應急處理
1、預防措施
(1)成立安全工作組,明確安全責任人及責任分工,負責組織協調、督促檢查治安、消防等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實。
(2)活動前組織安全工作小組,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行動。重點檢查消防設施和設備完好情況、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暢通情況等情況。凡發現治安、消防安全隱患的,及時要求承辦方進行整改,以徹底消除各種安全隱患。
(3)加強責任落實和信息反饋。活動期間,指定專人負責活動期間的治安、消防工作,經常性地檢查治安、消防安全隱患;安排好信息報送工作,安全工作組成員手機要一直保持正常通訊狀態,如發生安全事故和案件,要及時反饋安全工作組負責人,配合有關部門從速處理。
(4)強化有關治安、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。安全工作組要知曉上級及公安部門關于對展會安全工作的要求,熟知消防疏散、撲救方案,熟悉活動會場消防設備的方位及具體操作方法。
(5)加強與警力的溝通、協作,密切配合他們做好治安、消防安全工作。
2、應急措施
(1)火災應急措施:
①活動安全應急小組在活動開始前要確保防火設備(滅火器)完好,盡量消除火災安全隱患(明火、裸露電線等)。
②當發生火災時,保衛應急小組負責切斷火、電源、防止事故蔓延。
③由保衛機動人員有序疏散群眾至安全地點。
④根據火場情況,活動安全應急小組采取滅火施救措施。
⑤同時,立刻撥打“119”電話報警。
⑥若有群眾受傷,立刻撥打120,送受傷人員就醫。
(2)受到外來人員暴力攻擊應急措施:
①迅速帶領群眾離開現場,同時聯系承辦方。
②保衛機動人員迅速將外來人員帶離活動現場。
③如果情況超出保衛人員處理范圍,應立刻撥打110報警。
④若有群眾受傷,通知承辦方進行緊急處理,若傷勢嚴重,立刻撥打120,送受傷人員就醫。
(3)群眾斗毆、鬧事應急措施:
①由保衛機動人員配合警方控制住斗毆、鬧事群眾并帶離現場。
②若有群眾受傷,通知承辦方進行緊急處理,若傷勢嚴重,立刻撥打120,送受傷人員就醫。
③各保衛人員迅速安撫群眾情緒,并且及時控制場面。
(4)踩踏事故應急措施:
①由保安人員負責維持秩序,出現緊急情況后,安全應急小組立即組織人員疏散,同時加強周邊警戒,嚴控其他事端。
②視出現緊急情況造成的人員傷病,情況緊急,應立即組織車輛和人員送往醫院或撥打120。保衛機動人員確保救援車輛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,引導救援人員、車輛順利達到現場。
③聯絡承辦方,并向警方報告事故進展情況。